深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的條件是什么?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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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的條件是什么? 有以下幾種情況要做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審。 1、2013年當年企業虧損10萬以上 2、連續三年虧損 3、2013年(企業當年)銷售收入超過3000萬建筑施工、房地產開發企業,商業零售企業的稅前扣除事項 4、2013年企業贏利,以前年度虧損,要做所得稅彌補虧損審計報告,這樣可以彌補前五年內的虧損 以上是深圳國稅總局的要求,每年各區會有自己政策,如:2011年海淀區、朝陽區不管企業虧損多少,都要聘請稅務師事務所審計,并向稅務局提交審計報告。各地稅務要求有所不同。因此,是否需要稅審,要咨詢所在局專管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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